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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30年光热发电在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

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6-03-04 17:24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赵坤)3月4日,记者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获悉,《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于近日印发(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大力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园区化、市场化发展,力争到2030年,全省光热发电在建在运总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在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打造“中国光热之都”。

  为促进青海省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若干措施共提出分年分批推动实施、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强化价格支持政策、鼓励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参与电力市场等十项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结合“十五五”全省电力缺口及调峰需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分年分批开展独立光热优选工作,规模每年约100万—200万千瓦。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独立光热电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项目一专班”制度。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纳入存量的光热项目按照青海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执行。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增量独立光热项目,按规定期限建成前一年,支持光热项目独立开展机制电价竞价。考虑企业综合收益、绿电价值等因素合理设定竞价上限,按照不低于光热项目成本设定竞价下限,竞价下限从0.55元/千瓦时逐年适度退坡,到2030年与煤电基本相当。支持绿色算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源荷匹配的原则,探索建设以风光热储为支撑的离网供电系统,更好满足绿色用电需求。完善支持光热发电参与电力市场规则机制,推动各类市场规则有效衔接。鼓励和支持光热发电项目积极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构建以中长期交易为基础、现货交易为补充、辅助服务市场为增益的多元化收益结构。支持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促进光热发电支撑调节价值发挥,推动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性。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原则上光热电站单体规模不低于30万千瓦,在30万千瓦等级电站建设运行水平相对成熟并形成一定规模后,逐步向60万千瓦等级示范应用推广。项目应采用塔式、槽式等高参数、高效率技术路线,应满足青海电网夜间电力保障需求,并逐步提升对电力系统的响应能力,鼓励开展先进技术与创新装备试点示范。

  责任编辑:王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