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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5-09-18 19:09

  9月15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

  《实施方案》明确,完善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市场交易。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建立适应黑龙江省新能源发展特点的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预期收益,完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引导行业竞争,《实施方案》明确竞价时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机制电价通过每年10月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分为风电、太阳能发电两类组织竞价,如单一类别竞价主体较集中或整体规模较小缺乏有效竞争时,不再分类组织,统一合并竞价。

  《实施方案》提出,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不断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实现各类电源公平参与市场,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实现周、多日、逐日开市。允许供需双方结合新能源出力特点,合理确定中长期合同的量价、曲线、结算参考点等内容,并根据实际灵活调整。中长期结算参考点可约定在日前市场(或实时市场)中任一节点或统一结算点,初期暂定为统一结算点。省内绿电交易开展双边协商、挂牌交易,申报和成交价格分别明确电能量价格和相应绿色电力证书价格,不单独组织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朱碧琳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