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5-09-16 12:25
9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出虚拟电厂应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网负荷管理和调度管理。参与需求响应的虚拟电厂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虚拟电厂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或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参与部分交易品种。若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情况,宁夏调控中心有权暂停其交易执行。
《细则》指出,虚拟电厂聚合运营系统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准入后,统一接入自治区虚拟电厂管理平台。不得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名义违规建设占用电网已有调峰资源,逃避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等费用缴纳的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一体化虚拟电厂项目。
《细则》明确,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依托负荷管理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向虚拟电厂提供运行监测、周期能力校核、可调节能力管理、运行效果评价、市场交易信息获取和数据交互等服务,降低虚拟电厂建设、运维成本。虚拟电厂运营商可自愿申请退出市场,在完成市场运营机构相关退出流程后,向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明确退出原因和计划的终止交易月等,申请退出前应将所有有效期合约履行完毕或转让。(朱碧琳)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