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5-04-18 16:03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 冯聪聪)4月17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虚拟电厂试验示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全电量负荷类虚拟电厂,根据调节能力适当放宽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比例。
对于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比例范围,《通知》明确,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及以下,比例上限上浮5个百分点、下限下浮10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10%-20%,比例上限上浮10个百分点、下限下浮15个百分点;调节能力占聚合容量20%以上,比例上限上浮15个百分点、下限下浮20个百分点,提升填谷等灵活可调节服务能力,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电力有序供应和新能源消纳。
对给予符合条件的试验示范项目政策支持,鼓励虚拟电厂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发电储能类虚拟电厂,允许通过配建储能方式,在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地区新装、聚合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资源。
《通知》提出,虚拟电厂试验示范项目应当积极探索“常态自调+需时调控”的调节机制,作为需求侧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要采用多种形式,向聚合用户提供用能优化、能源托管和能源数据分析等综合用能服务,明确与终端用户收益分配方式,确保价格信号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