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4-12-09 16:35
近日,吉林省发改委连续核准批复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三峡新能源大安市安广镇中深层地热供暖+风电多能互补项目等5个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380MW。详情如下:
关于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扶余市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扶发改字〔2024〕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409-220000-04-01-543419)。
二、项目单位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扶余市得胜镇、大林子镇、三井子镇、新万发镇、弓棚子镇、增盛镇、五家站镇、新站乡、更新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单机容量6.25兆瓦风电机组160台,总装机容量为1000兆瓦;新建2座220千伏升压站,配套建设4台220兆伏安和2台120兆伏安主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1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508971.2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01794.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
七、相关要求
(一)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并网投运。
(二)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省能源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遵章守纪生产。
(六)扶余市发展改革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7812024XS0009500号)、《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4-JL11-15号)等相关文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1.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8日
关于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80万千瓦洮南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洮南市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80万千瓦洮南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洮发改字〔2024〕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80万千瓦洮南风电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80万千瓦洮南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409-220000-04-01-305124)。
二、项目单位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洮南市聚宝乡、永茂乡、野马乡、瓦房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单机容量6.25兆瓦风电机组128台,总装机容量为800兆瓦;新建2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4台220MVA主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1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407037.8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81407.5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
七、相关要求
(一)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并网投运。
(二)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省能源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遵章守纪生产。
(六)洮南市发展改革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8812024XS0006S00号)、《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配套80万千瓦洮南风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阶咨审字〔2024〕65号)等相关文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1.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8日
关于三峡新能源大安市安广镇中深层地热供暖+风电多能互补项目核准的批复
大安市能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三峡新能源大安市安广镇中深层地热供暖+风电多能互补项目核准的请示》(大能源字〔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峡新能源大安市安广镇中深层地热供暖+风电多能互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三峡新能源大安市安广镇中深层地热供暖+风电多能互补项目(项目代码:2408-220000-04-01-740627)。
二、项目单位
大安润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白城市大安市龙沼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单机容量7.5兆瓦风电机组24台,总装机容量为180兆瓦,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安装2台130兆伏安主变压器,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10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8895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779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
七、相关要求
(一)大安润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并网投运。
(二)大安润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大安润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遵章守纪生产。
(六)大安市能源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8822024XS0006498号)、《三峡新能源大安市安广镇中深层地热供暖+风电多能互补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阶咨询字〔2024〕68号)等相关文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1.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22日
关于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核准的批复
通榆县发展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核准的请示》(通发改字〔2024〕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项目代码:2408-220000-04-01-653927)。
二、项目单位
通榆湘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通榆县新华镇金山村、新林村、育林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单机容量8.5兆瓦风电机组11台,单机容量6.5兆瓦风电机组1台,总装机容量为100兆瓦;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配套建设1台120兆伏安主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10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4647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9294.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
七、相关要求
(一)通榆湘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并网投运。
(二)通榆湘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通榆湘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省能源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遵章守纪生产。
(六)通榆县发展改革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8222024XS0021S00号)、《中核通榆县瞻榆镇中深层地热供暖与风电示范项目风电部分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4-JL11-30号)等相关文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1.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22日
关于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长岭县发改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长发改发〔2024〕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409-220000-04-01-494994)。
二、项目单位
松原润纤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松原市长岭县三十号乡腰井子村、顺山堡村、长岭种马场、十四号种畜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单机容量10兆瓦风电机组10台、7.7兆瓦风电机组24台、7.6兆瓦风电机组2台,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新建1座220千伏升压站,配套建设36台箱变、集电线路、道路等附属设施。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28379.3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5675.8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
七、相关要求
(一)松原润纤新能源有限公司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等进行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并网投运。
(二)松原润纤新能源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管、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三)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松原润纤新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项目进行监管。
(五)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安全稳定遵章守纪生产。
(六)长岭县发改局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7222024XS0007416号)、《松原绿电园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琼咨吉综JL24-0066)等相关文件。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应在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超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未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1.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