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特区报 时间:2024-09-06 17:28
以旧换新再度来袭!9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8个领域提出具体措施。到2024年底,实现汽车以旧换新约7万辆、家电产品销量约100万台,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
在此次《方案》中,提出要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8万元/辆、0.9万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2万元/辆、1.3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5万元/辆、1.6万元/辆。
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面,《方案》提出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万元;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补贴8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推动更新老旧营运货车约450辆、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约650辆。
在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方案》将对相关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平均补贴8万元;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的,每辆补贴4.2万元。预计推动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约230辆。
《方案》还提出要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方案》结合深圳消费市场实际,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消费级机器人、3C服务器、投影仪、智能运动装备(含运动相机)、咖啡机等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其他产品为15%。
在家装等产品改造换新方面,《方案》结合深圳装饰装修市场实际,将对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和智能家居消费等给予补贴。对于采取全屋整体装修的,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局部装修改造的,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补贴,单个消费者累计补贴不超过2万元。
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方案》提出在深圳市内交售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对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 (邹媛)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