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商报 时间:2024-06-24 17:46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将加快集中供暖布局,在城市新区、相对独立的新建小区等区域内优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区域供能系统。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徽省属于“非强制供热区”,是否采取集中供热方式,由各市政府结合本地需求和财政承担能力来确定。目前,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淮南等部分地市已发展建设燃煤热电厂,以热电联产的方式对部分城区实施了集中供暖,但覆盖范围很小,省内大部分地区仍采取分散式自主取暖方式。
2020年7月1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明确鼓励工业园区、产业基地进行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广集中供热。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杨森等人提出《关于加快冬季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布局的议案》,建议通过多能互补和冷热联供,发展低能耗、清洁低碳的供暖模式。省住建厅近日给予答复,表示将加快集中供暖布局,在城市新区、相对独立的新建小区等区域内优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区域供能系统;重点发展负荷多样、用能多样的区域建筑群体,如城市综合体、医院、学校等,实现“冷热电”联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与此同时,安徽省将优先发展清洁能源供暖。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充分利用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资源,合理利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进行供暖。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新、改、扩建建筑工程,优先采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供能方式。鼓励管道天然气企业开展综合能源业务,提供全套解决方案。
另外,安徽省还将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在供热设施覆盖范围内,按自愿自费的原则逐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普及集中供暖。(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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