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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木兹海峡受阻,东盟能源安全面临哪些考验?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6-10-16 11:37

  2026年2月28日,伊朗宣布关闭霍尔木兹海峡,此后海峡通航持续受阻。该海峡承担着全球约20%的石油贸易、19%~20%的液化天然气(LNG)贸易,其中约84%的能源运输流向亚洲,使得亚洲成为受冲击最为严重的地区。东盟超过50%的石油进口来自中东且需经霍尔木兹海峡运输,海峡通航受阻对泰国、新加坡、菲律宾、越南等油气储量有限依赖进口能源的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运行造成的冲击尤为突出。此外,东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合作伙伴,我国可借机进一步深化与东盟的能源合作。

  东盟各国能源供应对海峡的依赖及影响

  东盟超五成石油及LNG进口需经霍尔木兹海峡运输,主要涉及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印尼六个进口国。综合考虑各国资源禀赋、进出口格局、需求结构及通道依赖程度,可将东盟成员国分为三类,其中资源稀缺、高度依赖能源进口的国家受冲击程度较高。

  资源稀缺型国家(新加坡和泰国):两国化石能源资源有限,能源需求高度依赖进口,经霍尔木兹海峡进口原油规模较大。2025年,新加坡经该海峡的原油进口额超185亿美元,占其能源进口总金额的24%;泰国超157亿美元,占其能源进口总金额的37%。

  进口依赖型国家(菲律宾和越南):两国原油进口对霍尔木兹海峡依赖程度高。2025年菲律宾约95%~98%、越南超80%的原油进口需经该通道运输。

  资源自给型国家(马来西亚和印尼):两国油气、煤炭资源禀赋优越,能源消费以本土优势资源为主,可依托自身资源形成缓冲,原油虽仍有进口需求,但整体供应风险可控。

  文莱、缅甸、老挝、柬埔寨、东帝汶等其余东盟国家对海峡的直接能源进口依赖相对较低,主要受国际能源价格上涨、运输物流成本增加等间接冲击。

  东盟国家的主要应对措施

  中东局势持续延宕,霍尔木兹海峡通航受阻,国际油气市场供应不确定性与价格波动加剧,对区域物流、产业运行和民生用能的影响不断加深。东盟成员国应对之策已由短期稳价保供,转向统筹外部扩源、区域互济和能源替代,在分散进口来源的同时更重视区域内资源调配和本土替代产能建设,东盟层面应急协调和能源安全合作进一步加强。

  在供应保障方面,对进口依赖程度较高的国家普遍加快调整采购结构,降低对中东单一来源和霍尔木兹通道的依赖。泰国、菲律宾、越南等国扩大非中东油气采购,并通过增加库存、调整进口安排和强化国内调配保障供应;马来西亚、新加坡则更多依托国内生产、炼化能力和区域贸易枢纽地位。东盟成员国间油气调配和跨境电力贸易也进一步加强。

  在市场稳价方面,多数成员国通过燃油补贴、税费调整、价格调节和定向援助等方式平抑能源价格波动。随着高油价持续和财政负担上升,部分国家逐步压减普遍性燃油补贴,转向对重点群体和重点行业定向支持,兼顾市场稳定与财政可持续性。

  在能源替代方面,部分成员国加快本土资源开发利用,降低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印尼加快实施B50生物柴油强制掺混政策,越南推广E10生物汽油应用,泰国扩大生物燃料产能、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关政策多数已有前期规划,但在此次冲击下实施进度明显加快,本土替代能源在能源安全政策中的地位上升。

  在区域协同治理方面,东盟加快推动《东盟石油安全框架协议》落地实施,强化能源供需、库存和市场变化信息共享,完善供应中断下的应急协调和资源互助预案,同时推进东盟电网一体化计划和跨境电力贸易项目,优化成员国间能源资源配置。

  海峡通航受阻对我国能源供应的影响

  当前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占比超五成、石油不到两成,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较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占比上升。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61.7亿吨标准煤,自给率84%以上。

  中东是我国重要油气进口来源地,霍尔木兹海峡是中东油气对华运输的重要通道,但我国进口来源与运输通道较为多元,已形成海运与陆上管道并行的格局。总体看,海峡通航受阻尚未造成国内供应中断或明显缺口,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运行影响有限、风险可控。

  第一,油气实物供应总体稳定。2026年1~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油产量1.46亿吨、增长0.9%,天然气产量1757亿立方米、增长1.1%。有关部门通过增储上产、拓展进口和产运储销衔接保障供应,成品油、天然气供应正常。

  第二,电力供应和能源系统运行平稳。2026年1~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增长2.4%,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保持增长。油气增产、煤炭兜底、非化石能源供给和进口多元化共同缓冲了单一海上通道受阻的影响。

  我国区域能源合作的建议

  与我国供应平稳、风险可控相比,东盟部分高进口依赖国受影响更明显,暴露出结构性短板:资源禀赋与需求分布不均,对外依存度高;石油进口及中东航线依赖集中,供应链抗冲击能力弱;替代能源发展滞后,短期难以规模化;市场韧性不足,依赖补贴和行政调控。

  上述短板转化为对供应多元化、本土开发和区域合作的现实需求。我国在清洁能源产业链、电网、储能等领域基础较强,与东盟需求契合;美、日、俄、法等域外国家亦围绕核电、气电、氢能加快布局,竞争加剧。

  本轮危机对我国能源供应直接影响有限,但正在改变东盟的能源安全认知与合作需求。当前东盟转型方向已明确,技术路径与区域布局尚未固化,正值调整窗口期,我国应主动对接其能源安全和转型需求。建议:

  第一,保持战略定力,推进清洁能源合作,引导区域能源安全发展。立足清洁能源优势是东盟保障能源安全、加快转型的最优路径,需盘活水电、协同开发风电光伏。我国可发挥新能源开发、储能、终端电气化等优势,提供化石能源替代方案。

  第二,顺势开展互联,参与区域电力互联互通。我国可引导东盟立足禀赋互补、统筹内部资源,依托电网和跨境互联经验,发挥中老500千伏联网工程作用,支持东盟电网一体化计划。

  第三,聚焦重点国别,深化双边合作。泰国、新加坡区位优势强、对外依存度高、合作意愿强,我国可推动在电力互联和清洁能源开发领域的务实合作。

  第四,依托机制平台,精准对接需求。我国可发挥“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等平台作用,围绕清洁能源替代、储能电网建设和市场机制,完善开展对话交流、联合研究与能力建设,帮助东盟提升供应韧性,实现能源转型。

  (姜昊 张木梓 王玘玥 作者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责任编辑: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