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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园区推进的关键症结及发展建议

来源:电联新媒 时间:2025-11-19 17:05

  2024年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并将其确立为2025年的核心工作任务之一。今年以来,中央部委和各地方政府积极谋划,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零碳园区的建设发展之路。可以预见,零碳园区作为一个集智慧生产系统、绿色供用能系统和近零排放系统于一体的先进生产模式,必将在中国未来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零碳园区发展历程

  早在“十四五”之初,我国便开启了建设零碳、近零碳园区的进程。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有力推动了零碳园区建设进程。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打造100个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目标,并提供了实施路径。2023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明确要求试点园区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不低于40%,碳排放强度较基准年下降18%以上。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127个国家级开发区和230个省级开发区启动零碳园区试点,占全国省级以上开发区总数的18.6%。

  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组织园区申报。对于如何建设零碳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零碳园区建设不是戴帽子、挂牌子,是一项创新性强、挑战性高的系统性工程、长期性工作;不是要打造‘政策洼地’,而是要建设‘绿色转型高地’”,“地方、园区、企业要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发展阶段,科学确定零碳园区建设的路径和方式,确保技术方案可操作、工程项目能落地、创新举措能实施、要素资金有保障,一定要避免盲目决策、贪大求全、大干快上的误区”。当前,准确认识零碳园区的内涵、建设难点、近期优先试点方向,有助于推动零碳园区的健康发展。

  对零碳园区内涵的再认识

  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接近零”的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零排放”的条件。零碳园区建设是个长期、复杂且艰巨的工程,有必要厘清零碳园区的内涵,促进地方政府、各类市场主体对建设零碳园区的目标形成共识。

  首先,零碳园区是一个不断尽力接近的目标,是终极目标。我国的“双碳”目标致力于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园区全面实现“零排放”的难易程度与园区“能源资源禀赋”、供用能系统完备性和主要用能产业生产用能特点等密切相关,是一个从能源单一维度向系统化、集成化方向演化的过程,其内涵涵盖能源结构转型、产业协同优化和数智化管理等多元维度。

  其次,零碳园区是一种理念,应该根植人心。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产业园区总数已超过1.5万个,其中省级园区逾2000 个,国家级园区近700 个,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比重超四成,碳排放总量约占全国的31%。把零碳园区作为一种理念植入园区的生产活动中,有助于推动重点能耗领域的减排工作,极其必要。

  再次,零碳园区是一种模式。从能源视角看,建设零碳园区至少包括如下内容:在供给端,园区能源结构持续向绿色清洁方向转型,包括最大限度利用非化石能源(如采用绿电直连、绿电交易和综合能源改造,大力发展园区内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提高园区内负荷需求响应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实施碳捕捉。从业务视角看,零碳园区的实现过程是把水、电、冷、热、气、电等多种能源与工业、建筑、生活、交通、能源等多种用能方式重新融合的过程,是一种全新的供能、用能模式的重构过程。

  最后,零碳园区是一类实体。园区是由政府或企业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特定区域,旨在促进特定产业或功能的发展。目前,园区中水、电、气等能源的碳管理等运营普遍处于条块分割状态,各有相应的市场主体运行维护。零碳园区建设需要统筹工业生产、生活等多个环节能源供产销全过程管理,会由一个企业或多个企业的联合体,必要时还可能融入地方政府政策统筹推动实施,零碳园区不仅是一个区域,更是一类具有明确目标指向性的实体。

  建设零碳园区必须打破“隔墙售电”

  “隔墙售电”又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指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开展电力交易;电网企业(含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企业)承担分布式发电的电力输送并配合有关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按政府核定的标准收取“过网费”。通俗讲,这种交易方式是指分布式能源项目(服务于当地用户或当地配电网的发电站)通过配电网将电力直接销售给周边的电力用户,而不是先将电力卖给电网公司,再由用户从电网公司高价买回。2017年,国家推动第一批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试点,江苏省在2019年专门制定了《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但目前成功实施的项目极少。

  按照《通知》要求,园区用电应优先通过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满足,原则上直接供应比例不低于50%。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指出“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另行规定。”换句话说,针对园区的一个电源点或多个电源点对拟建设的零碳园区内多个用户直接供电模式还没有合适的政策依据。零碳园区若不突破“隔墙售电”,成功概率将大打折扣。园区企业入驻后,从大电网报装,由大电网供电,园区高比例绿电直供若不能打破这种传统供电模式,允许直供新能源在园区企业间进行供应,某一个零碳企业可以实现,但很多企业聚集的零碳园区很难实现。内蒙古自治区5月底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要求“支持园区探索实施‘绿电直供’,通过电力专线直接接入园区内用电企业,实现绿电物理可溯源,为园区碳核查与碳足迹认证提供支撑”,值得期待。

  优选零碳园区试点的三条建议

  零碳园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优选试点可极大地提高项目成功率。结合国内改革及园区发展现状,就优选零碳园区试点建议如下:

  一是优先选择成熟的增量配网“园中园”模式。增量配电改革至今将近十年,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的配套政策近百个,一大批优秀的试点项目也走出了自己的发展道路。增量配电网最大的特点是贴近用户、了解用户以及灵活的决策机制,在增量配网中以“园中园”模式建设零碳园区,即在增量配网里面再设置一个小型园区(以对绿电有特殊需求的企业为主),新能源以直连的方式进入该小型园区,优先保证该小型园区绿电使用,余电部分再由增量配网消纳,可以精准摸清用户需求,利用增量配网灵活决策机制,打破“隔墙售电”壁垒。

  二是优先以大型用户形成的产业园区为试点。零碳园区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打破能源分割的利用现状,离不开一个类似产业链的链主企业牵头。目前,国内有很多大型园区是由一到两家大型企业逐步发展而成,这些企业往往既是能耗大户,又是碳排放大户,还有足够的人力、财力。以大型和超大型用户形成的产业园区作为零碳园区试点,成功的概率更高,可推广性也更强。

  三是优先绿电直连且允许余电上网的地区。《通知》要求零碳园区50%电量需要绿电直连,暂且不论实现的可行性(很难想象一个园区大部分用户都分别搞绿电直连)。但就经济性而言,零碳园区建设如果不超配绿电,用户保证50%直连电量很难,如果超配新能源,目前储能价格还不足以支撑电能的大规模经济性存储,上网是最好的出路(哪怕接受现货价格)。因此,零碳园区试点的批复可以向允许绿电直连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地区倾斜。(姜庆国 尹明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