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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供需完善储备开放市场
——我国持续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王若曦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发展迎来新机遇,但也要看到天然气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是民众关注的能源领域热点话题。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提升管网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天然气保供能力,完善储备调峰体系,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天然气高质量发展。
天然气产量增速低于消费增速
从需求侧角度来看,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2018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8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1%。近10年,除2014~2016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出现短暂的增速放缓现象,增速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
11月22日,中国石化西南石油局川东北地区河坝区块河嘉202H井在稳定油压52.6兆帕下,日产天然气58.7万立方米,成为河坝区块继今年5月河嘉201H井获高产后又一重大突破,标志沉寂十年的河坝区块开启新一轮规模增储上产序幕。
从供给侧角度来看,油气企业自2018年以来加大勘探开发工作力度,推动油气资源增储上产,油气勘查领域获得众多突破。
据自然资源部于今年7月发布的《全国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查开采情况通报(2018年度)》(以下简称《通报》)显示,全国油气资源勘查开采投资持续回升,实物工作量增长较快。油气勘查发现势头良好,油气探明储量止跌回升,新增一个亿吨级油田、三个千亿方级气田、一个千亿方级页岩气田。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8311.5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9.7%。《通报》显示,2018年全国天然气产量1415.1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4%。由此可见,我国2018年天然气产量增速低于消费增速,国内产量仍难以满足消费需求增长。
进口方面,2018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为1254亿立方米,同比大增31.7%,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天然气进口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大幅攀升,由2017年的39.1%,升至2018年的45.3%。在天然气进口类别上,LNG进口量占比达59%,管道气占比41%。
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将影响天然气供应安全。对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战略与政策处处长唐廷川建议,建立来源多元化的天然气进口体系,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一是企业积极寻求更多经济、安全、稳定的国外气源,规避单一气源带来的供应中断风险。二是发挥国家及外交力量,协调现有供气资源国特别是中亚各资源国按合同稳定供气。三是国家调整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政策,将差额返还改为全额即征返还,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进口气亏损。
推进天然气储运调峰能力建设
我国持续加强储气库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储气调峰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4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强储气和调峰能力建设,是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形成与我国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储气能力,并形成完善的调峰和应急机制,是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进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然要求。
由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联合编写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9)》指出,2018~2019年供暖季前,上游供气企业已建储气能力约14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17亿立方米。其中,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约87亿立方米,LNG储罐罐容约53亿立方米。国内LNG接收站最大接收能力超过9000万吨/年,用气高峰期LNG接收站最大限度地发挥供气能力,调动了企业保供积极性。
对于推进天然气储运调峰能力建设,唐廷川表示,应建立完善以储气库、气田和LNG调峰为主,以可中断用户、管网及区域调运等手段为补充,多种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的综合调峰体系,合理制定全国及各区域的调峰方案,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分级调峰责任,努力满足供气需求。
不断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油气市场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
200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提出“坚持市场取向,改变价格形式”“将天然气出厂价格改为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推动出厂价定价机制改革,拉开了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序幕。
自此之后,天然气价格改革经历了政府管理出厂价到管理门站价,从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分离到二者并轨等过程。
201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提出“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基础上,在全国铺开天然气价格改革。
2015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提出“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推进价格并轨改革。
2018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提出“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实现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
此外,我国建设并完善市场交易平台,通过交易市场化建设,深入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当前我国已建成两个国家级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分别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于2016年11月26日正式运行,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产品的现货和中远期交易。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于2017年1月12日正式签约挂牌成立,于2018年4月26日首次进行管道天然气交易,于2018年5月17日首次完成液化天然气交易。
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会议明确提出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董事、副总裁付少华对未来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建立进行了展望,他认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建立将逐步改变天然气价格模式,区域价格中心或将形成,天然气销售方式将发生较大变化,管网信息将“由粗到细”逐步公开。
天然气市场改革的蓝图正在徐徐展开,天然气市场改革的继续深化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