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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根据国家增值税改革政策,天然气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0%降低至9%。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将天津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02元。为进一步降低天津市企业用气成本,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天津市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和增值税税率降低因素,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决定降低天津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津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具体是: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9年4月1日起每立方米平均降低0.03元,降低后的价格水平为一般工商业用气2.63元、集中供热用气2.23元。根据天津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天津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9年5月1日起平均降低0.02元,降低后的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一档销售价格为2.61元。(于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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