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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白宇报道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嘉兴市区(含嘉兴港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出,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嘉兴市天然气管网经营有限公司向市及县(市、区)燃气经营企业销售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244元调整为2.904元,下浮不限。
《公告》同时明确,嘉兴市区和嘉兴港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按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销售价格上限由现行的3.21元/立方米调整为3.89元/立方米,分级价格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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