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时间:
为确保城市燃气安全运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禁个人和单位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运输、储存液化气。
通知要求,即日起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交通、质量技监、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的行为,规范正规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推进燃气行业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净化燃气市场,维护社会稳定。(记者邹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