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0-12-07 09:5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吕志韧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8年来,八项规定已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全面从严治党的金色名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的十九大之后,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国电电力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安排部署,连续4年扎实开展党委巡察工作,覆盖20家火电和新能源企业,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地,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切实营造了企业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创新方式 强化利剑力度
巡察是政治监督,在党内监督中居于根本和统领地位。国电电力党委高瞻远瞩、注重顶层设计,构筑了健全完善的巡察体系和机制,突出“强根、铸魂、通经、活络”4个关键点,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落实力度。
强根,重在两责“贯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巡察作为纽带实现了贯通融合,促进责任落地,切实扎稳根基。国电电力党委准确把握职责和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和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委巡察办公室,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公司巡察启动部署会上亲自部署,基层单位动员会上亲自要求,领导小组会上亲自听取汇报并逐一点评,专题党委会上亲自把关,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纪委书记作为副组长,在基层单位动员部署会和巡察反馈会上严格要求、认真督促,全过程履行督导责任。纪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在现场巡察中,把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把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委;在问题反馈后,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和使命,被巡察单位纪委每月跟踪监督整改进展和情况,对账销号,推动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铸魂,重在以巡察为契机着力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意识是行动的动力。国电电力党委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工作定位,把党性党规党纪教育贯穿巡察全过程。在动员阶段,该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亲自参加并作动员讲话,强调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和严肃性,讲清楚巡察的重点任务和目的,确保动员的过程也是一次党性教育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巡察阶段严肃发现问题,持续发挥震慑力,进一步唤醒和强化相关岗位及责任人制度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整改阶段,本着思想受触动、问题要解决、责任人要追究、长效机制要建立的原则,严肃问题线索核查,强化问责追责,拉响警笛,强化震慑,进一步深化党性党规党纪教育。通过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逐项对照检查,深刻分析巡察反馈问题症结,剖析根源,切实深化党性教育效果,从思想根源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通经,重在上下联动与横向协作共同推进。在中央、集团开展巡视工作以及做好巡视问题整改的同时,国电电力同步开展对基层单位党委巡察工作,将巡察作为巡视的有效延伸,无缝衔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将上级要求有效落地。国电电力注重坚持经验总结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完善了巡察制度、工作规则,每年修订完善工作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保证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重点监督、巡察办组织协调、巡察组规范工作、业务部门联合协作、基层党委全力配合的系统性工作机制,同时与“大监督”贯通融合,将巡察与纪检、组织人事、责任审计等协作配合,全力推动巡察工作横向贯通、纵向深入。
活络,重在打造巡察“尖兵”提升巡察质量。每年选调基层企业优秀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分别担任巡察组长、副组长,选调专业骨干担任巡察专员,不断充实巡察队伍人才库。每年开展巡察人员培训班,精心安排各专业巡察重点内容培训,讲解巡察工作规范和流程,切实提升巡察人员业务能力。每年对巡察人员进行鉴定评价,载入个人档案,创新方式进行巡察组作风纪律评估,评选表彰优秀巡察专员,激发工作动力。巡察结束后,以座谈会形式总结回顾、交流分享。该公司从基层单位选调人员巡察基层单位,更好促进相互学习、交流、监督,既打造了一支业务精良的巡察队伍,又锻炼了一批各专业领域的岗位能手,既找出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又促进其回到本单位对照自查整改进行提升,成为不断提升企业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
“望闻问切” 提升利剑准度
发现问题是巡察的生命线。国电电力党委巡察组牢牢把握巡察内涵,突出政治监督,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四个落实”和“五个持续”的要求,聚焦“五紧盯五着力”,从现象看本质,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精准有效发现问题。
巡察组进驻就是“探照灯”下沉,组长和巡察专员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分工明确,“望闻问切”细处着手。
“望”是有备而来。进驻前,巡察办书面征求本部各管理部门意见,原汁原味反馈至巡察组。巡察组与各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各方面工作情况,收集审计、巡视、专项检查、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了解各专业领域重点工作安排和要求部署,为深入现场精准查找问题做足功课,切实提升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闻”是广听深谈。巡察组认真听取被巡察单位党委、纪委、选人用人等工作专题汇报,列席党委(扩大)会、总经理办公会、采委会等,深入会议现场敏锐发现问题;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离退休干部、中层干部深入谈话了解,进行民主测评、调查问卷,公布电话、邮箱和巡察意见箱,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全面了解企业各方面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为瞄准问题精准查证找到突破口。
“问”是严查深查。巡察专员充分发挥“显微镜”作用,结合已掌握的情况,通过深入细致查看各专业领域工作资料,下沉被巡察单位党支部、场站,以下看上,抽丝剥茧,发现深层次问题。对于来信来访和群众反映,巡察组按照制度规范流程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震慑力。
“切”是把脉定性。巡察报告是巡察工作的最终成果,准确严谨定性问题是核心和关键。巡察专员详细撰写问题底稿,梳理问题清单,经过组内反复讨论、斟酌,组长、副组长共同把关,完成巡察报告。巡察办对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向巡察领导工作小组和党委汇报后,再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全过程严谨严肃,发挥了巡察威慑力。
4年来,国电电力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共巡察反馈了620余项问题,在全系统敲响警钟、形成震慑。
监督整改 确保利剑深度
巡察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是体现巡察效果的关键。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要害在责任。
压实责任,找准巡察整改着力点。国电电力既强调整改责任,又突出监督责任,双轨并行,同向发力。被巡察单位党委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委员分别对发现的问题“认账领账”,对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负直接责任,本部业务部门对基层单位相应的业务整改负监督责任,4年来被巡察单位共建立整改台账19个,整改问题620余项、整改措施1600余项,做到反馈的问题逐项销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纪委主动担起监督整改责任,督促党委按期高效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追责问责,切实形成监督常态、强化震慑。
跟踪问效,强化巡察整改关键点。国电电力抓实从巡察反馈到“回头看”各个环节,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和纪检机构具体监督、巡察办跟踪督办、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巡察整改督导体系,形成“联合督促整改制”,牢固树立“巡察既是对基层单位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本部业务部门履行指导、管理、监督职责的检验”意识,进一步发挥了本部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切实增强整改监督合力,每年年度整改率达到95%以上。
标本兼治,做实巡察整改落脚点。治标就是以问责促整改,由点及面释放巡察震慑力;治本就是建章立制,由表及里逐步根治问题。国电电力坚持严肃追责问责,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绝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建立完善了“问题通报制”,在全系统印发党委巡察通报8期,通报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组织各单位深入学习,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未巡先改,推动共性问题早纠正、早解决,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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