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电集团 时间:2024-07-26 16:16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华北分中心(以下简称“华北分中心”) 是中国华电集团财务共享中心10家分中心之一。华北分中心覆盖华北区域178家成员单位,所服务企业涉及火电、燃机、新能源、热网、燃料物流、港务及专业公司等多个业态,下设业务管理组、会计核算组、资金结算组和总账报表组四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服务单位在岗财务人员开展华北分中心部分岗位人员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考评、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规范、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根据招聘工作需要,现面向华北分中心所服务的山东公司、河北公司、山西公司、天津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财务部门在岗人员(须为华电在册员工)开展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一般管理岗位人员共计14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1.业务管理组1人:综合管理岗1人。2.会计核算组3人:应收核算岗1人,费用核算岗1人、应付核算岗1人。3.资金结算组5人:资金核算岗5人。4.总账报表组5人:总账核算岗3人,报表管理岗2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素养高,勇于创新,善于学习,廉洁自律,遵纪守法。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非综合管理岗,应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不同岗位对应不同职称要求),财会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应不低于3年;应聘综合管理岗,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科技创新等信息化项目管理或行政管理专业工作年限满3年。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以上计算日期截止至招聘公告日,各岗位工作职责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回避及限制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应无任职回避情况。即与山东公司财务资产部(计划管理部)、华北分中心负责人、华北分中心在岗正式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
2.对还在党政纪律处分期内、配合调查期内的人员,本次不予报名。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根据个人意愿,应聘人员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可申报一个岗位,并参加岗位招聘考试。填写《财务共享华北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申请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2。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1)报名表(WORD版、PDF版)、(2)身份证、(3)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4)重要荣誉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等其他资料。各类材料以材料类型命名,如报名表、身份证等。报名资料文件夹以“姓名+所在单位”命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由所在单位人资源部审核无误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直属单位,由直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后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夹以“直属单位简称+共享华北分中心应聘资料”命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关键材料缺失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意向岗位考试,考试方式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录取。
(四)公示与录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结束后,履行集团公司审批程序。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工作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2.对于录取人数不足的岗位,可参考应聘人员意向、考试成绩、工作经历等调剂录用。
3.拟录用人员中如有夫妻或直系血亲关系的,只能按成绩择优录用一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立江 电话:0531-67716557邮箱:hdpisd@126.com
责任编辑: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