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5-04-16 10:43
从省内调度到跨省协同
——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推动构建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南方能源监管局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南方区域勇担改革“试验田”使命,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以广东起步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以省域市场积累的宝贵经验助力区域市场建设,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以创新破难题,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无到有、从省内到跨省协同的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发扬敢为人先精神 广东起步探新路
广东电力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2015年,率先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组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线上集中交易,从单一的双边协商向集中竞价延伸。2016年,率先引入售电公司参与月度交易,打破传统的交易格局。2017年,率先建立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制度,防范市场交易和结算风险;纳入全国第一批现货市场试点,明确有关工作方案。2018年,率先按照“1+N”架构发布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规则体系并持续修改完善,有力支撑现货市场模拟运行和短周期结算试运行。2023年,率先探索新型储能电站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模式,日均等效循环次数可达2~3次。2024年,率先实现抽水蓄能电站自主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开辟了市场化经营的新路径。
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自2021年11月进入连续试运行,2023年12月转入正式运行,通过价格信号动态反映供需形势和燃料成本变化,揭示了电网规划建设关键着力点,为促进电力保供、清洁能源消纳发挥了积极作用。
秉持共商共建共享 区域市场谋新篇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是本轮电改以来,首个以区域现货市场为特征的跨省域市场,旨在建立健全省间市场化交易机制,打破省际壁垒,实现电力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2021年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建立了区域市场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有序推进区域市场建设。2022年7月23日,区域市场启动现货模拟试运行;2023年12月,区域市场启动为期连续2天的结算试运行;2024年以来,区域市场分别按季度实现4天(多日)、7天(周)、10天(旬)、30天(整月)的现货结算运行。
2024年11月,在各方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全月现货结算试运行目标,标志着我国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其间,南方区域处于水电枯水期和新能源大发季及检修高峰期,随着气温下降、需求空间有限,全网供需形势相对宽松,但晚高峰电力供应偏紧、新能源消纳形势严峻、电网阻塞相对较多。基于6000多节点、4500条线路、1800台机组、1700条断面以及约束条件超150万个的区域现货模型,实现五省(区)联合优化出清,连续30天市场申报、出清、执行、结算各环节运转顺畅,电网运行平稳。报量报价参与区域现货优化出清市场的经营主体近1000家,全网日前出清均价为313元/兆瓦时,日均优化电量约30亿千瓦时,占区域日均发电量需求70%左右,促进广西、云南分别增送2.3亿千瓦时、6.5亿千瓦时电量,实现了新能源大范围消纳。总体看,相较传统的中长期模式,南方区域现货市场扩大了省间余缺调剂渠道,促进了电力资源在南方区域优化配置。
勇于创新突破 市场监管开新局
10年来,南方能源监管局立足职能,坚持系统观念处理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安全、活力和秩序等重大关系,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统筹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与市场秩序监管,以有力有效监管保障电力市场健康发展。
组织制定市场规则体系。为规范开展南方(以广东起步)现货市场试运行,开创性提出“1+N”架构,建立中长期、现货、结算、注册、信息披露等规则(细则),按照“边运行、边完善”的原则迭代更新。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应区域现货市场的“1+N+5X”规则架构,做好网省两个层级规则的协同。坚持开门编规则,成立包括电力市场成员代表参与的工作组,综合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有利于达成最广泛的共识。
探索建立监管规则制度。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与外部专业化监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指引,明确经营主体、电网企业、调度机构、交易机构等具体监管内容和要求,健全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督促做好市场信息披露。组织制定电力市场和电力信息披露信息实施细则,依托交易平台、调度平台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系统,实现信息披露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适应区域市场建设需要,明确区域、省交易机构间信息交互要求,满足电力交易主体对市场信息披露需求,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调度机构开发部署适应网、省、地三级调度管理的调度信息披露系统,以信息公开促调度公平。
持续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建立电力市场运行情况月报送、周会商机制,按日掌握现货市场量价信息,及时跟踪市场运行情况。推动电力市场管理管委会建立问题闭环处置机制,开展电力市场季度现场会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发挥沟通平台作用。定期组织电力市场成员联席会议,通报市场运行和监管发现问题等情况。
推动构建市场“三道防线”。组织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共同分析研判市场运行风险点,督促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预案和防控措施,压实市场监测、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指导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实施内部自律管理,收集掌握电力市场相关问题线索,协助监督和纠正扰乱电力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强化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综合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开展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监测评价,持续提升专业监管效能。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