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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发现6类典型问题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05-19 10:09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 (记者苏伟)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度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监管报告》),披露专项监管中发现的6类典型问题及处理结果,同时提出监管意见。

  《监管报告》根据2022年4~11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信用专项监管情况编制而成。专项监管在陕西、湖北、广东等9个省(区)开展,监管范围包括2020~2021年并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在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涉网工程、在建220(330)千伏电网工程以及2021年报装的35千伏及以上用户受电工程。

  纳入本次专项监管的项目(工程)共2547个,共涉及企业2069家。相关派出机构按照电力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共抽取检查对象377家;电力企业中,信用良好及守信企业320家、失信企业13家,尚未确定信用类别的企业2家。

  根据《监管报告》,此次专项监管共发现8类问题(共89项),涉及企业79家,约占被抽检企业的21%。其中,同时存在2项问题的企业8家,同时存在3项问题的企业1家。《监管报告》披露了本次专项监管中发现的6类典型问题,分别是未取得许可从事电力业务、超越许可范围从事许可业务活动、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申请许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作出不实承诺、企业运营机组实际情况与许可证登记信息不一致、电网企业落实许可制度不规范。另外,本次专项监管还发现了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以及发生变更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未向所在地派出机构报告等问题,因违规行为较轻,《监管报告》没有披露。

  针对专项监管发现的79家问题企业,国家能源局相关派出机构分别采取了责令整改等监管措施,其中依法对17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警告、罚款(涉及处罚金额183.83万元)等行政处罚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已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按照《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年版)》认定“轻微失信”行为4项、“较重失信”行为8项、“严重失信”行为5项,对相关企业分别采取了“失信提示”等信用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吴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