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时间:2024-03-25 10:11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苏伟)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意见》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其一是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制定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为重点,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其二是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包括确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以及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和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一般管控。其三是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要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其他区域要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其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共享。推进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强化对数据管理、调整更新、实施应用、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其五是统筹开展定期调整与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
责任编辑:吴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