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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电网调度日前火电发电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 时间:2025-01-06 16:40

  近日,《黑龙江电网调度日前火电发电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本细则适用于省内现货市场未运行(未试运行)期间,国网黑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黑龙江省调”)进行的日前直调火电机组发电计划的编制。本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保障电网调峰能力和备用裕度,黑龙江省调根据机组可调出力、检修天数、供热期运行方式等情况,折算各机组日前发电能力上、下限及机组开机组合。

  (一)发电机组月度发电计划电量,应充分考虑中长期合同完成进度,并按照电网负荷峰谷比的趋同性进行优化调整机组发电计划权重。

  (二)火电机组约束方面,在电力平衡基础上结合检修计划和新能源预测,当火电发电计划符合最小开机运行容量而未满足新能源全部消纳时,需调整新能源发电计划。

  日前发电计划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D+1日(逢节假日从D+1日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发电计划应在D日9:00前完成编制并发布,同时发至省间现货系统。在省间现货达成交易后,再将现货成交电力回写到日前发电计划系统中,依据省间现货成交量对日前发电计划及时调整。

  并网发电厂单机20万千万瓦以下火电机组,且不具备AGC功能的应参与发电计划曲线考核。未投入商业运营发电侧并网主体不参与发电计划曲线考核。

  发电 (上网) 计划曲线考核按照偏离计划曲线 的考核电量每万千瓦时扣2分进行考核。

  详情如下:

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