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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助推新能源电动汽车应用

来源:中国电力报 时间:2023-11-23 10:02

  11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实施办法》强调,新建住宅按配建停车位10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电源线沟槽、套管或桥架等),人防区按停车位100%的比例安装充电设施电表箱、非人防区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安装充电设施电表箱,充电设施用电容量按不低于停车位20%的需求比例预留,地面访客停车位按100%的比例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实施办法》指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设施覆盖率达100%,普通国、省干道沿线公路服务站公用充电设施覆盖率不低于30%。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小客车停车位10%的比例建设公用充电设施,有条件的按20%的比例建设公用充电设施。乡村地区中,每个中心镇公用充电设施不少于50个,每个中心村公用充电设施不少于8个,每个未来乡村公用充电设施不少于8个。每个4A级景区公用充电设施不少于5个,每个5A级景区公用充电设施不少于10个。此外,充电设施所有权人或受其委托负责运营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要定期开展充电设施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修复充电设施故障,确保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朱碧琳)

责任编辑:于彤彤

校对: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