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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共同组成验收组,对户县第二发电厂2×30万千瓦工程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户县第二发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检测报告,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并对户二主厂房零米、集控室、脱硫间、除灰装置等处进行了实地验评,详细查看和询问相关情况,特别对脱硫、除灰等环保装置的运行状况和处理结果进行了认真检查。
验收组认为: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和有关批复中的环保措施;工程采用了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四台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两套全烟气脱硫装置、烟气经240米烟囱高空排放,污水、废水处理设施,以及灰渣综合利用等多项环保措施;除少量循环排污水外排外,工程产生的各类废水分别进入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输煤污水、脱硫废水等多套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绝大部分得到循环利用;工程产生的灰渣综合利用率为90%左右,其余运至灰场贮存;全厂绿化面积约为4.3公顷,绿化系数为15%;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保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为完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参加验收的单位还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等。(桂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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