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 陇上孟河

  • 中电智媒IOS版

  • 中电智媒安卓版

X

环保总局复函同意金堂电厂一期工程建设

来源:null 时间:


 

    本网讯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复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原则同意四川省环保局关于《成都金堂电厂一期2×60万千瓦燃煤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设。
    成都金堂电厂拟在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红阳村新建2×60万千瓦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配套建设高效静电除尘器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同时,也是为改善成都市区环境质量而在异地建设的“以大代小”项目,本期工程建成后将拆除位于成都市三环路以内的成都热电厂和华能成都电厂。
    国家环保总局在批复中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黄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18号楼

邮编: 100070

Copyright©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电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