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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山热电厂1×660MW机组扩建工程第十批设备招标

来源: 时间:

吉林长山热电厂1×660MW机组扩建工程第十批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07-02
所属地区:吉 林
详细内容:受吉林长山热电厂的委托,就吉林长山热电厂1×660MW机组扩建工程第十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1、水泥材料采购
2、国产阀门
3、围墙护坡加固工程
4、锅炉区起重设备
5、送粉管道耐磨弯头
二、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资格和业绩: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2~3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3、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4、工厂简介(包括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
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7、近三年投标设备供货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包括正在执行的合同);
8、其它文件和资料。
四、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08年7月8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按下述地点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9层。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8 51953846
传  真:010-51953510
邮  箱:zhengweinh@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18号楼

邮编: 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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