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近三年以内未因所供设备的质量、交货期等因素引起终止合同、退货、诉讼,或给工程造成事故。
(2) 电缆供货厂商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AAA级”信用等级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资质文件。
(3)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机电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4) 电缆供货厂商须具备以下条件:生产规模在500公里/年以上,或每年承包电站、输变电枢纽十个及以上工程的能力; 必须提供20个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业绩表(包括联系人及电话)。
(5) 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必须通过武汉高压研究所或上海电缆研究所的鉴定试验。
(6) 低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特种电缆供货厂商须拥有生产屏蔽控缆的设备。
(7) 特种电缆供货厂商生产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设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08年6月26日至2008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来人购买标书请携带填写好的回执单。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7日,北京时间10:00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08年7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8 51953846
传 真:010-519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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