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机组第四批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06-26
开标时间:2008-07-22
所属地区:新 疆
详细内容:受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的委托,对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对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机组第四批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电厂厂址:位于乌鲁木齐市东部。
一、招标内容: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机组第四批辅机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招标内容:
01、干式变压器
02、中性点电阻柜
03、辅助厂房直流系统
04、发变组、升压站故障录波装置
05、变频器柜
06、网络监控
07、220kV、110kV母线保护装置
08、锅炉炉管泄漏自动检测报警装置、锅炉飞灰测碳量在线监测系统
09、锅炉火焰检测器及冷却风系统
10、汽包水位电视、炉膛火焰电视装置
11、厂级监控系统(SIS)
12、DCS仿真系统
13、输煤程控
14、锅炉补给水处理用水泵及罗茨风机
15、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16、循环水系统闸门、启闭机
17、低压CO2气体灭火系统
18、烟烙尽气体灭火系统
19、运煤系统水冲洗设备、煤场喷洒设备
20、胶带机保护装置
21、运煤胶带及胶带硫化器(带点、边修补器)
22、电动三通、物料调节器及缓冲底座
23、皮带净化装置设备
24、热网凝结水泵、热网补充水泵
25、热网循环泵
26、除污器
27、排污泵、耐磨式液下污水泵、潜水泵、三辅杂质泵
28、压缩空气储气罐
29、真空清扫车
30、除灰渣系统用杂质泵(回收水泵、排浆水泵、立式排污泵)
31、辅助蒸汽联箱
32、凝结水输送泵
33、高压电机
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9、投标人就以上设备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预审文件(电子版),经审核通过的。
三、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06月26日-7月2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8 51953846
传 真:010-51953510
邮 箱:
zhengwein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