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2×600MW机组热工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06-10
所属地区:湖 北
详细内容:受湖北省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湖北鄂州电厂二期工程2×600MW机组热工设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1、热工控制盘台柜 1000
2、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 1000
3、集中控制室数字墙 1000
4、热控仪表设备成套 1000
5、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 1000
6、分析仪表及检测装置 1000
7、高温高压工艺阀和进口仪表 1000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此两包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或投标联合体的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生产过在电厂或电网工程中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各标的物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并必须同时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关于业绩的要求。
3、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4、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6、投标人应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7、投标人的分包商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应具有给4台及以上同类机组提供过类似的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二年以上的业绩,并必须同时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关于业绩的要求。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8、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三、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08年6月11 日起-6月17 日止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7月2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第二步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8 51953846
传 真:010-51953510
邮 箱:
zhengweinh@163.com